(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违规处理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违规处理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违规处理: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严重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违规处理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违规处理1.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5、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2019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方案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三)参加单独测试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测试招生工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