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招生2000人,专业名称、学费标准、计划数等详见《2016年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
2、报名方式方法考生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填写信息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
入学与注册2016年6月,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向考生寄发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录取的学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报到入学。(一)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
5、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2月28日
组织机构(一)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院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考试依各考点具体人数滚动式安排,每场30分钟(个别考点若考试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或公告)。2、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招生对象凡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二年级或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读。
(一)招生对象1.已获得2018年广西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2.已获得2018年广西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中职考生(包括区内应、往届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生)。
单独招生对象2016年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单招对象2016年单独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招生2000人,专业名称、学费标准、计划数等详见《2016年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