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一)所有报考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2年5月6日10:00至9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对口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自治区教育厅盖章备案的《2020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具有“2+3”学籍的考生填报,该类考生需按学籍备案时对应的我校高职专业填报,即我校直升批志愿仅限2020年已备案我校对口中职“2+3”的考生按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仍有计划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新消息。
(二)2020年已备案我校对口中职2+3的学生,在填报直升批志愿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院校志愿:“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138);
2.专业志愿:须按2020年学籍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将视为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加分项目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文凭者,加50分。2.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分;获得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0分、5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特长加分项目共7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获职业技能大赛奖。在中职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二)加分项目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4.对归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二)加分项目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二)加分项目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文凭者,加50分。2.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分;获得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0分、5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加分项目: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特长加分项目共6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1.获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本项满分50分。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计分办法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二)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成绩:(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
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一)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二)加分项目: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