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年至10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15%)。(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4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只适合学院2014年普高招生,不适合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2+3”五年制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56)。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学院地址:园湖校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邮政编码:530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4月
费用:按区物价局规定收取费用:1、(按交定金先后顺序前50名的,免第一年学费、住宿费、实习原材料费),第一学年只收取书费200元(多还少补)、保险费80元。委培学员学习期间实习安排及激励机制:1、实习安排:每年榨季安排学生回厂参加顶岗实习,实习期间,接受公司考核,领取实习生活补助费。2、激励机制:在校期间有权申请参与国家、自治区、学校等设立的各类助学金、奖学金的申请评选评定。毕业待遇: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4月
第十六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120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78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