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12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
第四条 学 制:中职毕业生升高职学制二年,中职二年级学生升高职学制三年。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第六条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信、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学生和应、历届毕业生,有意通过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途径升入我院深造的学生。
第十条 报名录取工作流程:
二录取原则1录取总原则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2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3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4优先录取1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2获奖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三申报及测试费用申报参加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及测试的考生一律免费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二助学金政策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2300元年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八投档录取一录取时间5月12日至18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测试成绩备案的考生进行投档录取二录取原则1录取总原则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2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3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4优先录取1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先
三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一申报时间2021年3月1日一4月30日二申报方式方法一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2021年广西高职单招高职对口招生简章及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对口进入我校官方网站点击申报入口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二考生登录我校官方网站点击申报入口填写申报信息三申报及测试费用申报参加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及测试的考生一律免费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专业与录取人数招生专业与计划数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1、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高可申请贷款8000元。2、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可申请。3、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三年级学生可参评,8000元/年。4、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三年级学生可参评,5000元
第十七条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传真:0771―学校网址:www.邮箱:gxkjzyxy@学院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扶绥县扶绥大道336号邮政编码:53210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2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第四条学制:中职毕业生升高职学制二年,中职二年级学生升高职学制三年。第五条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