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的,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报考我院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㈠招生对象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㈡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㈠招生对象已获得2014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㈡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招生对象广西区内2012年中职毕业生和历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及报考条件(一)考核对象:2015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69号)、《关于2015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职函〔2015〕89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二)报考条件:(1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及报考条件(一)考核对象: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二)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中职在校生。(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3)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①获得广东省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㈠招生对象已获得2015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㈡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报考对象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的,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报考我院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考对象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的,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报考我院2016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