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第三章申报办法2017年,我校与区内其他25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详细信息可登陆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查看。
第六条选拔办法(一)我校5学年一贯制考生和已与我校签订中职对口“2+3”、“3+2”合作办学协议学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由签约中职校直接向我校提供中职学习成绩。(具体签约情况可向本人所在中职校或我校招生办咨询)(二)除上述考生外,其余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1、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13:30-14:00将
(四)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1、考试科目: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不进行听力测试,蒙牧医类考生不考英语)和专业课综合。不同报考类别专业课综合考试内容不同。2、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各150分,英语为100分,专业课综合为350分。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3、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三章报名办法2016年,我校与区内其他18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预约、现场机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对口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将在全区14个地市及76个县设置90个考点。
第六条选拔办法选拔办法:综合素质测试(一)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备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将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详见网站公告或招生章程。(二)测试1、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潜能两方面进行测试,采用计算机答题
(五)计分办法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加分项目和标准具体参照联盟对外公布的标准。
5、计分办法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加分项目和标准具体参照联盟对外公布的标准。
(三)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3、计分办法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三)计分办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