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独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五)缴费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11日18:00。
(二)测试1.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潜能两方面进行测试,采用计算机答题。2.测试时间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7日每天9:00--17:00,每场考试30分钟,测试地点及测试场次详见报名系统。3.测试地点在全区14个地市及76个县设置90个联合测试考点,考生到自主预约的考点和考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区考点考点地址备注南宁市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号邮编:530023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771-,传真:0771-E-mail:zhaoshengban12@网址:www.
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六)打印准考证考生预约考试时间及缴费成功后,从4月12日开始可以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提示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对口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重要提示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重要提示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提示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独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