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黔招委[2011]3号)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黔招委[2011]3号)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招生专业及计划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总计划900人。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学院2016年招生总计划的30%。1.普通高中毕业生450名2.中职毕业生450名学院2016年单独(分类)招生计划数表专业名称学制备注计划数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护理三年文理兼招37--3775护理(涉外方向)三年文理兼招12--1325护理(康复方向)三年文理兼招12--132

1.网上报名(1)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时间3月10-15日)(2)登录贵阳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后,下载打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其中单独招生报名表需要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诚信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字。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填写好并加

(一)考试内容1.中职毕业生:考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常识)2.高中毕业生:考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常识)

第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附件:1.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附件:1.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5.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被确定录取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凡参加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凡参加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

2.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1月4日同时可以在贵州招生考试院:http://www./s/21/t/5/12/80/info4736.htm查询单独招生简章附件一: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姓名出生年月贴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政治面貌民族性别现所在或毕业学校中学或中职学籍号2016年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黔招委[2011]3号)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