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考在交通运输专业大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
2.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相关考试工作人员。
3.组织开展考点、考场的布置等考前准备工作。
4.掌握考试时间和关键设备管理,确保开考、终考时间准确。
5.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工作和对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
6.安排专人督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
7.向各考场监考员发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和考试用品。
8.按相关规定管理本考点的备用卷。
9.终止本考点违规考生、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
10.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11.组织与督查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二)考试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科目备注文化素质考试4月9日9︰00至11︰30语+数+外(一套卷)取得免试资格及认同会考折算成绩的考生除外职业技能考试4月9日13︰00至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取得免试资格及认同对口专业成绩代替面试成绩的考生除外4月10日8︰00至结束根据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可能延长或缩短。2.考试地点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设在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我
2.考试地点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设在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我院主校区(西校区作为备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考生可于4月12日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考生可于4月12日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一)命题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交通运输”专业大类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交通运输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
组织机构及职责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专)“交通运输”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西校区(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作为预备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
7.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巡视员、流动监考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一)主考职责1.主考在交通运输专业大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2.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相关考试工作人员。3.组织开展考点、考场的布置等考前准备工作。4.掌握考试时间和关键设备管理,确保开考、终考时间准确。5.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工作和对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6.安排专人督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