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学 被录取的硕士生应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
七、学位 完成我校的博士培养计划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我校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
六、学习年限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八、通讯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37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二、招收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五、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于2014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于2016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