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二)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二)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二、招生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四)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
(三)复试地点、时间 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于复试前通知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于复试
(三)复试地点、时间 由学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