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1.复试时间:4月21日下午13:402.复试地点:化材学院礼勤楼707会议室3.复试相关说明:请考生4月19日下午15:00至17:00到化材学院礼勤楼704办公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1)政治审查表。(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4)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并提供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和支撑材料(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于4月18日前发至邮箱y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1.复试时间:4月23日上午8:302.复试地点:理科实训大楼707会议室3.复试相关说明:请考生4月20日下午15:00至17:00到理科实训大楼70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1)政治审查表。(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表和课程进修班成绩证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4)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并提供2018年博士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1.复试时间:4月22日下午14:302.复试地点:物理楼333会议室3.复试报到:请考生4月19日下午15:00至17:00到理物理楼325物电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提交如下材料:(1)政治审查表。(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表和课程进修班成绩证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4)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见附件)。
5、复试时间安排。日期时间复试安排地点4月1日(周二)13:00-15:00考生报到艺术传播楼2区334室4月2日(周三)8:30-9:00心理测试艺术传播楼2区220室9:10-11:10专业理论笔试艺术传播楼2区220室4月3日(周四)8:30开始面试(美教、史论、中国画、公共艺术)艺术传播楼2区334室面试(西方艺术、当代艺术)艺术传播楼2区220室4月4日(周五)13:00开始公布复试结果艺术传播楼2区220室4月6日(周日)7:00开始体检闵行校区校医院
二、初试安排(时间、科目、地点):2016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外语(第二教学楼)。2016年3月12日下午14:00-17:00理论考试(第二教学楼)。2016年3月13日上午10:00实践考试(艺术学院音乐学系353),请考生于9:30提前到音乐学系335办公室填写曲目单。
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线上复试实施细则时间安排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相关学科的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如下表。学科名称专业能力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法学理论5月4日下午14:00长宁校区学院三楼会议室5月4日上午9:00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法律方法论5月8日下午14:00松江校区实训大楼355房间5月5日上午9:00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5月3日下午13:30长宁校区韬奋楼(教室待定)5月4日上午9:00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宪法与行政法学(宪法学)5月6日下午14:00长宁校区韬奋楼(教室待定)5月5日上午9:00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法政治学5月5日下午1
六、时间安排1.5月20日,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领取《江苏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复试工作安排》;2.5月21日-23日,培养单位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3.5月24日-25日,研究生院复核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5月26日-27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5月28日-6月6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十、时间安排1、4月21日前,院系所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组织导师确定复试名单。2、4月28日前,院系所组织完成复试、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在考生报到时,院系所需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在拟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有意外情况(经调档政审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各招生单位和导师应及时上报,以便调整录取名单。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且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
九、时间安排1、4月20日前,院系所制定并公布复试方案,组织导师确定复试名单。2、4月20日-30日,院系所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在考生报到时,院系所需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在拟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有意外情况(经调档政审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各招生单位和导师应及时上报,以便调整录取名单。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且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