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报考资格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一)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四、报考地点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086-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086-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05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地址:澳门何兰园
二、报考类别(一)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一、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费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取。
(三)报考费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费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取。
(三)报考费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