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骨干计划”招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考试和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和学费标准均按照我校2017年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执行。报考并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必须全在我校两个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校区和闵行校区)学习并完成学业。招生计划根据教民厅〔2016〕8号文公布省市计划执行。根据各省市“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根据教民厅〔2016〕8号
六、联系办法联系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办公楼313室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联系电话:021-54344721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30网站地址:http://www.yjszs..cn微博网址:http:///ecnuyjsy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二维码地址:http://zsxx.yjsy..cn/images/ecnuyzwx.jpg
四、资格审查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考生应该主动联系本人原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厅负责相关部门(具体可参看《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考生报考此专项计划后,签署《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或所属原单位可复印留存作备用。如考生为在职人员,则还需所属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其他说明1、报考点选择:骨干计划报考点选择同普通考生,考生应查阅我校2017年招生简章,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2、领取校验码:考生持一份签署完成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至自行选定的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留下登记表(原件),领取网上报名用的“校验码”。务请考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尽早领取“校验码”,以免影响网上报名。选择我校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3、网上报名:考生在10月1
三、生源范围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请广大考生报考前仔细看清楚我校是否在考生生源省市招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骨干计划各省市招生计划如下:内蒙古5,黑龙江2,广西4,贵州4,云南2,西藏5,甘肃2,青海2,宁夏4,新疆6,新疆兵团3,其他省市3,计划共计42人。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于汉族考生,请汉族考生报考时注意(汉族考生范围请参照“三、生源范围”)。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