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拟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凭本人拟录取通知书换发华东政法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2021年插班生笔试将于5月29日举行,考试地点为普陀区光复西路1433号华东政法大学河东新教学楼,考生可乘坐轨道11号线到隆德路站5号口出,步行约15分钟可到达。考生请带好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准考证、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等准时参加考试。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3人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2015至2016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且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报考。
(一)录取规则按照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折算总分,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100/250)×60%。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对学校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进行比较;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法律基础成绩依次进行比较。在专业录取过程
录取(一)录取规则按照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折算总分,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100/250)×60%。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对学校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进行比较;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法律基础成绩依次进行比较。在专业录
二录取程序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
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录取程序
(二)录取程序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二)录取程序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二)录取程序1.公示、拟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拟录取通知书。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凭本人拟录取通知书换发华东政法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录取程序1.公示、拟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拟录取通知书。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凭本人拟录取通知书换发华东政法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