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八、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含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和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形式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八、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含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和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形式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七、考试1.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报考会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2.初试地点安排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二、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二、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初试地点:同报名点。复试时间及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八、考试科目1.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复试:复试形式为口试。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均为自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为自费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二、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二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a.网上报名编号;b.身份证件;c.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