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0276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42网址:.电话(传真):021-62071885email:y_zsb@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5年11月17日附件:1.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点击查看)2.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点击查看)3.我校学科及研究生导师相关介绍、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点击查看)

4.报考点地址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

三、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年。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5万/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8万/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万/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25万/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万/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九、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于2016年6月中旬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16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

3.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a.网上报名编号;b.身份证件;c.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八、考试科目1.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复试:复试形式为口试。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均为自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为自费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二、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二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要求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

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