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招生监督与复议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招生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督有异议结果的复议并通知异议提出人。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10-62332052。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派出监察员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联系方式与监督及复议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派出监察员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监督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派出监察员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派出监察员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邮箱:hkdyzb@纪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招办(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博士项目建设办公室:电话:88036728、88036045邮箱:88036418@纪检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学院博士项目建设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88036045邮箱:88036418@纪检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博士项目建设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726、88036045邮箱:88036418@纪检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