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以考生总成绩排序,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余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
主要内容侧重为职业倾向、职业规划、职业行为、职业适应性、创新创业、基本礼仪常识、团队协作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知识。

招生对象:黑龙江省内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生及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体育、艺术特长加试。申请参加特长加试的考生,需在我院网站下载《2016年单独招生体育、艺术特长加试申请表》,将此表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体育或艺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加试资格,凡报名参加加试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的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加试考生成绩计算方法执行。艺术特长加试资格认

五录取原则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1结合考生志愿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根据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自我介绍单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位次先后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2录取专业没有低分数要求3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九条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低录取线;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低录取线,且不服从调剂分配。

(二)录取原则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成绩参考考生综合表现确定录取考生2按照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录满为止3面试面谈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学生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自高到低录满为止,学院将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招考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没有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获得升学机会。

录取时间及原则:录取时间:2015年4月8日至10日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过程中,如所报专业均未满足,根据考生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先在专业大类间进行调剂,如还未满足适当跨类调剂(跨类调剂时以综合素质测试分数为准)。

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所报考科类专业范围内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报志愿未满足时允许在科类内调剂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招考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没有被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获得升学机会。

第八条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录取,以考生专业排序,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以考生总成绩排序,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余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