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三)复试(面试)1、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2、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安排在201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复试安排在201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
一、工作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2.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3.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考核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5.成绩量化,或具有可比性。初试和复试的各项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
(一)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四、复试(面试)(一)复试人选确定参加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二)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安排在2016年5月14日至5月15日进行,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三)复试内容复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的潜能。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
(三)复试内容复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的潜能。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及面试成绩,计算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一、工作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2.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3.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考核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5.成绩量化,或具有可比性。初试和复试的各项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
(二)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工作由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学院负责在2015年5月25日前通知本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关于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复试相关事宜;并将复试工作安排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再发学院。)Ⅰ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包括两门考试科目(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须协助学校做好监考及考务等相关工作。1.专业知识①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②专业知识考试的试题命制和阅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2.专业英语①考试时
2、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安排在201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复试安排在201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
(二)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安排在2016年5月14日至5月15日进行,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