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150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设置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商事法务方向)、法律事务(法务会计方向)、司法会计、检察事务、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检察事务(检察信息化方向)、司法警务、法律文秘、书记官、司法鉴定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管理方向)、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旅游管理16个专业。
我院招生章程网址http://zsjy.***/index.php?g=Index&m=Content&a=show&nid=477,就在此网站首页,点击2021单招章程即可看到。
我们学校不保证录取,单招是划定分数线后,按照从高到低录取。
我们学校没有任何预报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组长:万忠宪田凯副组长:刘秋香邵军峰成员:史玉琴韩锦霞陶峰郭剑宋秋慧杨亚丽郭秀丽第十二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执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主任:邵军峰副主任:郭秀丽杨亚丽成员:潘瑾杜俊锋杨亚蕾张国权董静任重第十三条学院纪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加分办法在考生考试成绩结果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文化基础80分,职业能力测试90分,符合加10分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基础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70+10=180分。在考生考试成绩结果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文化基础80分,职业能力测试90分,符合加10分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基础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70+10=180分。
第二十条考试科目及内容(一)文化知识校考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采用统一试卷。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3、试卷分值:100分。(二)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参加。1、考试内容:文化基本素能。2、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3、试卷分值:100分。(三)报考旅游管理的学生参加面试面试与专业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邮编:451191招办电话:0371-、、E-mail:hnjczsjy@网址:www.学院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邮编:451191招办电话:0371-、、E-mail:hnjczsjy@网址:www.
学院单独招生监督机制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
招生专业2015年我院单招专业有,法律事务、检察事务、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会计、司法警务、法律文秘、书记官、司法鉴定技术、工商企业管理。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2020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第三条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教育部代码: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