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录取按照教育部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术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5.网上缴费①报名考试费:120元②缴费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20日③缴费网址:http://pay..cn/pay.html

4.报考资格审核①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③考生应诚信报考,材料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招生类别我校教育博士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三方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2.网报信息初审网络报名提交后三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报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并加盖基层单位和人事部门意见。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拟招生2人),学制四年。(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拟招生4人),学制四年。具体详情可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监督电话:(020)85211016传真:(020)85211015电子邮箱:hs801@.cn

2.各级各类学校具有相当成就的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专业条件如下:(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1.招生咨询电话: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传真:020-85213484网址:http://zkc..cn

二、招生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6人,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