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推荐免试招生总规模实现上限管理,由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各类总规模的50%,即A类、B类、C类均不超50%,D类按分配计划招生,各专业推荐免试招生计划见附表1,其中A类、B类、C类为预计招生人数,D类为实际招生计划。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初试初试的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二、招生方式(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学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学科和学院同意,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要求选拔办法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三)申请考核:具体要求选拔办法见《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七、考试与评价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2)。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3)。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初试前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
四、申请者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新生奖学金者,需提供当年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招生管理部门公章。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3.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