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入学。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入学。
(二)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1.免试对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高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2.免试录取程序。本人向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进行考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
(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入学。2019年2月20日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入学。2019年2月20日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