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五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4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我校学术学位的部分学科专业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答案来源于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往届毕业生。(2)通过国家高考录取的正规大学专科毕业且工作二年以上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4)报考攻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五、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五、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5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我校学术学位的部分学科、专业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8、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五、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我校学术学位的各学科、专业均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一)中第1、3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