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3、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务必于所在院校教务处打印,考生不得自行上网打印,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4、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5、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7.与考试有关的事项我们将及时在教务处网页(http://jwc..cn/)通知,请留意我校教务处网页。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两面,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④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⑤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现场打印)⑥体检表。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