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明确、有章可循。
3、硕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系接收推免工作,公布咨询、举报渠道。监察小组组成:高顺文(组长)、柯卉兵、孙秋云、周清平
2、录取原则和方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排序在同批次的复试中进行,不同批次复试学生的成绩不具有可比性。较前复试的批次录取者具有优先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复试资格者;复试中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有明显缺陷者;逾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者;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考生不同意变更导师者
3、专业调剂原则如果专业学位考生拟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参加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
5.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未经公示复试名单者,均不予复试。
4、考生的复试资格(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体系报名成功者。(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复试组织工作由研究生教务、面试小组与学生工作组共同组织。(1)研究生教务负责整个复试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工作细则的公示、复试成绩统计、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考试档案整理和管理、及时与复试考生的联系以及申诉处理、结果上报等;(2)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3)学生工作组负责学生报名、各类奖励规则与加分认定等。
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2、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明确、有章可循。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石人炳(组长)、丁建定(副组长)、高顺文、王茂福、谭静2、复试组织工作由研究生教务、面试小组与学生工作组共同组织。(1)研究生教务负责整个复试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工作细则的公示、复试成绩统计、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考试档案整理和管理、及时与复试考生的联系以及申诉处理、结果上报等;(2)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负责对考
二、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2、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明确、有章可循。
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2、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明确、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