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录取原则(一)舞蹈编导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二)音乐学(师范)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2.实行
(二)音乐学(师范)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成绩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专业成绩录取。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条件(一)具备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热爱艺术事业。(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舞蹈编导专业:五官端正,无色盲和失聪,体态匀称。2.音乐学(师范)专业:五官端正,手指无残缺,听觉无失聪。
其他(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办咨询电话:0510-传真号码:0510-学院网站:http://soh..cn/专业咨询电话:0510-(舞蹈编导),0510-(音乐学)
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招生专业、代码招生计划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舞蹈编导分,其中:1.基本功测试(形体测试、把杆、中间、技巧)300分2.动作模仿100分3.节奏能力测试100分4.即兴编创100分5.剧目(2分钟左右)150分音乐学(师范)不组织校考注:1.文理兼招,全部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2.舞蹈编导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除福建、海南省外),不作分省计划。3.音乐学(师范)专业
监督保障(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保障(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保障(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保障(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