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项目共4类,按照重视基本技能、专业对口、同类按高级别对待和高封顶的原则加分。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加分对象符合报名要求,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已经参加笔试和面试,在中职或中学学习阶段获得表彰奖励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①2013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②同时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
2018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加分项考核(100分)
3.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
2.普通高中生总分为会考折算分+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之和。
2.三校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之和。
4.考生总成绩=会考折算分+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项计分。
(三)加分项(满分100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获得加分,加分项目共4类。按照重视基本技能、专业对口、同类按高级别对待和高封顶的原则加分。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表彰奖励加分(1)2010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2)同时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
5.加分项加分项目共4类,按照重视基本技能、专业对口、同类按高级别对待和高封顶的原则加分。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3.加分项(满分100分)加分项目共4类,按照重视基本技能、专业对口、同类按高级别对待和高封顶的原则加分。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表彰奖励加分①2013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②同时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2)基本技能特长加分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