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凡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无故未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不予注册学籍;
在校期间经证实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

(一)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美术学院:0791-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

报名方式(一)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的考点报名;(二)不接受考生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三)艺术(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180元/每生。(五)各省具体报名办法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

(一)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文化考试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认可并使用全国文化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文化统考。

(三)计分方式素描、色彩各占50%;

(三)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资格和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入学复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入学复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入学复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入学复查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凡在《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无故未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不予注册学籍;在校期间经证实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