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
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测试成绩×20%。
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终成绩。

(二)考试要求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专业水平测试:考生任选声乐、器乐一项、自选曲目一首,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满分100分;(2)听音模唱: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满分100分。2.舞蹈编导专业(1)基本功测试: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2)剧目展示: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为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三)计分方式A类:素描、色彩各占50%;B类:素描占10%、服装表演占90%。

(三)计分方式素描、色彩各占50%;

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音乐学院0791-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三)学校招生网址:www..cn,音乐学院网址:http://vir..cn/yyxy/http://vir..cn/yyxy/附件:江西科技师范

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音乐学院0791-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三)学校招生网址:www..cn,音乐学院网址:http://vir..cn/yyxy/

(三)计分方式素描、色彩各占50%;

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音乐学院0791-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学校招生网址:www..cn,音乐学院网址:http://vir..cn/yyxy/

(三)计分方式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能力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展示成绩×20%。3.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终成绩。

(三)计分方式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专业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测试成绩×20%。3.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终成绩。

(三)计分方式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测试成绩×20%。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