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联考专业考生缴费方式及金额按照联考专业主考院校规定执行。
(2)报考单考单招专业(非联考专业)的考生考试当天直接报到缴费,缴费金额150元/人。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
(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二)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三)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1、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单独考试招生的所有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科类。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
(三)缴费:(1)参加联考专业考生缴费方式及金额按照联考专业主考院校规定执行。(2)报考单考单招专业(非联考专业)的考生考试当天直接报到缴费,缴费金额150元/人。
(2)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当天直接报到缴费,考务费100元/人。
3、缴费(1)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缴费方式及金额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参照联考《实施方案》。(2)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当天直接报到缴费,考务费100元/人。
(三)缴费:(1)参加联考专业考生缴费方式及金额按照联考专业主考院校规定执行。(2)报考单考单招专业(非联考专业)的考生考试当天直接报到缴费,缴费金额1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