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
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4.二志愿录取办法:
(二)时间安排
4月17日9时至17时,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和成绩信息。
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
4月20日12时前,联考单招院校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拟录院校,但不含专业),单考单招院校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院校和专业);
4月20日14时至21日8时,省教育考试院匹配处理;
4月21日9时至22日8时,院校下载、确认,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
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院校下载二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进行拟录取;
4月27日至28日,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
4月17日9时至17时,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和成绩信息。
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
4月20日12时前,联考单招院校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拟录院校,但不含专业),单考单招院校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院校和专业);
4月20日14时至21日8时,省教育考试院匹配处理;
4月21日9时至22日8时,院校下载、确认,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
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院校下载二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进行拟录取;
4月27日至28日,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
(三)毕业生待遇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规范保密制度。1.命题:联合公办高职联盟统一出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规范保密制度。1、命题:学前教育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他专业由11所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规范保密制度。1.命题: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
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命题1.联考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专业由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单考单招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