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党发[2011]24号和黔东南府专议[2012]12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2016年面向黔东南州15个民族乡主体民族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布依族以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定向招录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凯里学院2013年五年制民族大专班招生名额分配表所在县招生地点名额分配备注岑巩县羊桥土家族乡3土家族镇远县尚寨土家族乡3土家族雷山县达地水族乡3水族黎平县雷洞瑶族水族乡2瑶族、水族各1名顺化瑶族乡2瑶族从江县秀塘壮族乡3壮族刚边壮族乡3壮族翠里瑶族壮族乡3瑶、壮各1名,另1名从中择优录取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3布依族景阳布依族乡3布依族贤昌布依族乡3布依族榕江县三江水族乡2水族仁里水族乡2水族
招生条件1、考生必须是黔东南州15个民族乡主体民族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布依族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8年8月31日后出生)。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身体缺陷。4、道德品质优良,必须参加黔东南州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中考)。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府发电[2007]5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从2007年开始面向黔东南州招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专业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府发电[2007]5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从2007年开始面向黔东南州招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专业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府发电[2007]5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院2013年将面向黔东南州招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府发电[2007]5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从2007年开始面向黔东南州招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专业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党发[2011]24号和黔东南府专议[2012]12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2014年面向黔东南州15个民族乡主体民族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布依族以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定向招录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党发[2011]24号和黔东南府专议[2012]12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2015年面向黔东南州15个民族乡主体民族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布依族以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定向招录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黔东南党发[2011]24号和黔东南府专议[2012]12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同意,我校2016年面向黔东南州15个民族乡主体民族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布依族以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定向招录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毕业时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政策支持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11〕24号)“从2012年起在凯里学院开办5年制民族班,定向招录民族乡主体民族初中毕业生,每年50人,切实解决民族乡主体民族人才不足的问题”和《关于研究全州民族宗教工作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黔东南府专议〔2012〕129号)“对17个民族乡的初中生、高中生和仫佬族的初中生、高中生进行扶持,确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