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纪检小组
1.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怀利
副组长:付存清、刘利民
成 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教学分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2.学校招生纪检小组
组 长:吴先佳
成 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主 任:付存清(兼),周江菊;
副主任:刘利民(兼)、龙文明
(一)考试科类1.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2.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第四版、第二册、孔庆炎刘鸿章主编、书号),不考听力;(2)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
志愿填报(一)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自主招生批次同步进行,考生(含退役军人、免试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gkzy./。(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三)志愿填报要根据《2016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
报名(一)报名条件我校2016年应届专科毕业生,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均可报名。(二)报名时间4月12日-15日。(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2日-15日到就读所在分院报名,就读分院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分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由就读分院按附表格式(需附电子文本)统一于4月15日下午2:30前交学生工作处。审查后符合报考要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三)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日程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6月7日9:00--11:30大学语文9:00--11:00高等数学15:00--17:00英语
组织机构成立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张雪梅;纪检组组长:余晓林;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教学分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专升本”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任:郑和平,廖雨;副主任:罗安海、李玲、刘利民、龙文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专升本”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生工作处根据“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校“专升本”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
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纪检小组1.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怀利副组长:付存清、刘利民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教学分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2.学校招生纪检小组组长:吴先佳成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二)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主任:付存清(兼),周江菊;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