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生优秀奖学金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从2014级研究生起,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新生(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一次性奖励10000元,获得新生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当年内不可兼得学校助学金。
(六)科技创新基金为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支持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发明,培育新的科研生长点,学校出资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符合条件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可以个人或集体形式提出申报,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创新项目立项指标根据申报质量而定,宁缺勿滥,每年立项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2.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
四、初试(一)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8日(28日为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二)2015年12月14日-28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三)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学业奖学金1.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学术成果奖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从2014级研究生起,由学校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制内非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10%、25%、15%;学术成果奖奖励标准为1万元,获奖名额不限,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学校将当年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一次性发放给
1.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学术成果奖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从2014级研究生起,由学校出资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制内非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10%、25%、15%;学术成果奖奖励标准为1万元,获奖名额不限,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学校将当年优秀奖学金、学术成果奖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
(三)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学制内非在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年,分10个月发放。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将要
(一)推荐免试考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