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评价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评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评价方式为笔试,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普通类考生,“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评价:评价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普通类考生“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对口类考生“职业技能”也可以提供各级技能竞赛成绩(国家级及竞赛获奖300分,省级以上竞赛获奖280分;地市级竞赛一等奖270分,二等奖260分,三等奖250分。其他校级以上一等奖250分,二等奖245分,三等奖240分。不分名次220分。)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师证300分,高级证280分,中级证260分,初级证240分),提供上述证书者可免考“职业技能”。
(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布时间为准。

2、、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450分。“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满分300分。考生也可以提供各种学科各级技能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上述证书者可以申请免考“职业技能”。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由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考核两部分组成。(一)文化基础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二)职业基础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三)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布时间为准。(四)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且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

第十七条考试办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进行1高中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由我院按照专业大类分专业测试2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450分职业

第十九条评价科目及方式考生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科目考试总分450分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90分钟闭卷考试试卷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合计300分2职业技能职业技能评价主要以中学生认知水平为依据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日常生活常识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沟通交流语言及文字表达等职业适应能力进行测试考核方式60分钟闭卷考试试卷分值150分3考试安排考试日期2021年12月12日周日全省高职扩招统一时间考试时间文化素质上午8301000职业技能上午10301130答案来源于2021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2020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招章程评价科目及方式评价分为两种形式,考生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由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考核两部分组成。(一)文化基础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二)职业基础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300分。(三)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时间2014年4月13日。(四)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且经过我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综合素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试办法: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一)文化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占150分,满分为450分,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上午。(二)综合能力与素质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等,满分300分,考试时间4月27日下午。(三)特长

评价科目及评价办法评价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评价两部分组成。(一)文化素质评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评价方式为笔试,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普通类考生,“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二)职业技能评价:评价方式为笔试,

评价科目及评价办法评价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评价两部分组成。(一)文化素质评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评价方式为笔试,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普通类考生,“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能提供有效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二)职业技能评价:评价方式为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