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证发放:按篮球(位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文化课要求说明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篮球(男子):文化课单独考试不超过2人、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不超过2人。三个位置的男子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学校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篮球(女子):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不超过1人。三个位置的女子合格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学校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三)录取规则
考生文化课达到相应要求后,根据位置对应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资格确定及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分项成绩高者优先,参考顺序为:1.分组教学比赛成绩2.一分钟投篮成绩。

8.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详见我校公布的“南京财经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一我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和运动队团队结构需要按照考生参加全国统测的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若某项报考生源不足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类别和人数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1招生计划中的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2招生计划中的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3招生计

录取规则(一)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二)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学校将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考核成绩高者。(三)学校将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四)

(三)录取规则1.考生文化课达到所在省份报考要求且达到我校相应要求后,根据位置对应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2.计划确定、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资格确定及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分项成绩高者优先,参考顺序为:1.分组教学比赛成绩2.一分钟投篮成绩。

招生及录取规则(一)计划确定及合格证发放1.分性别将3个位置的测试成绩统一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2.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所报位置依次确定各位置招生计划数(各位置计划不超过计划上限,总计划数不超过5人)。3.每个位置合格证发放数不超此位置已确定的招生计划数的2倍。被确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

录取规则(一)合格证发放:按篮球(位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文化课要求说明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