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1.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位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3)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一、申请条件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5.201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六、其他说明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录取资格。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到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4.我校确定接收的非定向培养推免生,如入学报到时无法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5.复试期间不再安排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6.咨询及申诉如有咨询和申诉事项,请使用以下电话、邮箱和公众号与我校联系:(1)
六、其他1.本办法如与国家推免相关规定相悖,以国家规定为准。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3.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24-89723973。4.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0143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邮编:110136联系电话:024-89726538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沈航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http://msite./1282/index.shtml邮箱:gaod197@16
五、其他(一)优选计划入选者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硕士录取资格。(二)若优选计划入选者的研究生导师在该研究生转博年度没有招生资格或无法继续指导研究生,则由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重新分配导师。若该研究生不接受其所重新分配的导师,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申请转博资格。
七、其他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8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辽宁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9月
七、其他本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政策调整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2016年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辽宁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9月3日附件1: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院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院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韩老师62202426历史学院杨老师62202441经济学院梁老师62202454数学院杨老师62202209商学院田老师62202136物理学院杜老师62202306国际关系学院潘老师62202471化学院苏老师62202380人口研究所王老师62202046信息学院陈老师62202344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