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89708729/89708730
学校官网及招生网址:http://www.lncc.edu.cn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普通高中毕业生类
(1)考试时间:第一阶段:4月10日9:00-12:00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特别提示:学校单独招生外语只设英语考试,不设其他语种考试,小语种考生慎报。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交通文化等方面自然百科知识,时事政治的了解和掌握。
2.中职毕业生类
(1)考试时间:第一阶段:4月10日9:00-12:00
(2)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满分300分。
(3)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3.第一阶段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4月14日到校进行成绩复核。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