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9)传真:(0539)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邮编:27600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专升本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过程性考核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1、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不等。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一条奖助措施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主体的多元混合式帮困助学体系,被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3、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
第二十六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建议都,他们有配套教学
建议都,他们有配套教学
2022年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新生报到与复查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与复查被录取后,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临沂大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并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