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2016年3月22日24点之前,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6、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录取(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录取
(二)基本原则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考试模式①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类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②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30-10:30。③考试地点:满洲里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增加外地考点)满洲里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增加外地考点)(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为500分
招生计划2016年单独招生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及类别合计普理普文计算机类汽驾类旅游类家具艺术设计1064汽车营销与服务10325旅游管理(旅游企业管理)10235合计备注: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
(二)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②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1、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材料:①《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②考生身份证原件;
2017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须知材料初审
(二)材料初审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2016年3月22日24点之前,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