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招生对象(一)2016年我省二元制招考的招生对象为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被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已被2016年我省二
入学及毕业(一)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二)我院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学习,详见招生简章或浏览学院网页。(三)按闽教职成〔2016〕10号规定,通过二元制招考录取的学生在毕业前应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联系方式: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4-咨询QQ:微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传真号码:0594-学院网址:http://www./电子邮箱:mzwzsb@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性质、地址(一)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三)学校代码:13772(全国代码)(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邮编:351254
2021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章程学费标准
2020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章程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