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
(4)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
(5)考生所在学校公示说明(加盖中学公章)1份。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
(1)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传真:0574-86891320
(2)纪检监察处电话:0574-86891931
(3)学校网址:https://www.nb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bpt.edu.cn/
(4)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2楼225招生就业办,邮政编码:315800,材料邮寄(只收EMS和顺丰)收件人:柳小勇手机号码。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9日
(一)符合浙江省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且未被录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参赛所获奖项应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我校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及参赛获奖项目,确定拟录取专业。
第三条招生对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就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或相近专业。
(1)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3)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
第八条:凡被我院录取的免试升学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均可享受新生技能奖学金6000元/人。
第四条招生流程:考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求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考生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1个)等关键信息。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16年5月份前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5月10日前;第二批(仅限2016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校招生就
第十条学校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2)纪检监察处电话:0574-(3)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4)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邮政编码:31580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5月7日附件:《浙江省技
(5)考生所在学校公示说明(加盖中学公章)1份。备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
第五条考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1份;(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4)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5)考生所在学校公示说明(加盖中学公章)1份。备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
第五条考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1份;(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4)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5)考生所在学校公示说明(加盖中学公章)1份。备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
第五条考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1份;(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4)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5)考生所在学校公示说明(加盖中学公章)1份。备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