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须符合下列条件: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