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科研与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并附: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主管部门盖章证明,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复印证明单位印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申请者方可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2015年3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2014年3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