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康检查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南京理工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授予学习期满,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培养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按照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执行。(请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查阅)2、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按照我校《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执行。(请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查阅)
(六)录取1.除推荐免试生外,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从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中选拔;根据报考情况,可以接受少量报考“985”高校研究生的“985”高校毕业生的调剂申请,也可以接受少量少数民族计划学生。2.复试成绩不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60—70%,复试成绩约占30—4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在复试前确定。
(四)参考资料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使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试题,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新考试大纲;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新考试大纲。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法律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收1.我校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211”工程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尤其是欢迎适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免试申请。2.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学院和我校研究生院和的相关信息。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研究生院的要求;4.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当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当为法学专
三、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法律硕士点采取两种方式招收研究生:一是接受校内和校外具有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二是通过全国联考录取符合要求的各类应考人员。
十、其他相关事宜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南京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