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名单。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数高于拟录取计划数1.2倍以上的学科,复试名单原则上按1:1.2确定;风景园林学院各学科及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可按1:1.3确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拟录取计划数1.2倍的学科,所有上线考生均参加复试;对上线人数不足拟录取计划数的学科,优先从其它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及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可依据破格条件在本专业考生中破格复试。
2.调剂。调剂一般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内进行,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后因录取名额限制、考生个人意愿等原因不在原专业录取的,可以在校内相近专业间调剂。我校不接收校外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所有考生必须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调剂考生的选拔,需综合考虑考生的毕业院校、报考院校层次,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似度,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成绩等考核项,实施打分选拔机制,严格按照考核分数筛选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
3.破格。对生源不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总分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18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破格申请。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调剂分数要求为: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分数达到报考专业国家线的,予以参加第一志愿复试;未达到学术学位类分数线的,只能调剂至专业学位录取。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设定为:拟调剂学科国家A线*85%。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一)复试方式
1.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网络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做好网络面试工作,各面试小组会提前2-3天通知考生线上模拟面试,具体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做好准备。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将按照《远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文件要求处理。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按照每门80元另外收取,具体方式见附件1:《同等学力网上加试流程》。)
(二)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核,考核专业素质及能力,内容覆盖范围参考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满分为100分;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对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的考查,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5×70%+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5%。
1、学院根据一志愿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公布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缺额指标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在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3小时后无故在调剂系统不接受待录取通知者,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联系人:金老师、方老师,咨询电话:025-85427396。
| 类型 |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方法 | 本次招生计划 | 调剂计划 |
| 学术硕士 |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全日制 | 9 | 5 |
| 学术硕士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 全日制 | 5 | 3 |
| 学术硕士 | 0805Z1化学新材料 | 全日制 | 5 | 4 |
| 专业硕士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16 | 13 |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以第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按照总成绩在本专业内排名的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
2、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经审批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全校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
(3)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一、复试目的复试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协作精神、创新意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确保生源质量。

三、复试人选1.复试名单。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数高于拟录取计划数1.2倍以上的学科,复试名单原则上按1:1.2确定;风景园林学院各学科及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可按1:1.3确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拟录取计划数1.2倍的学科,所有上线考生均参加复试;对上线人数不足拟录取计划数的学科,优先从其它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及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后生源仍不足的可依据破格条件在本专业考生中破格复试。2.调剂。调剂一般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内进行,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

六、其他1.严格同等学力考生(包含大专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的复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所有考生需参加体格检查,未经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5月份向档案所在单位调阅人事档案。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我校约在6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5.在招生录取工程中我校会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科目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5×7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0%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上述计算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与否。调剂考生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参照本科学习背景等其它因素综合排名确定录取与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安排:3月22日下午2:00-5:00同等学力加试地点:报到时通知3月22日晚上17:30开始,进行英语听力测试及相关专业笔试,需带2B铅笔及橡皮,地点:见报到现场及研招办橱窗,具体安排如下:

(3)心理测试时间为4月3日分3批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测试批次。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志愿报考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本通知复试安排进行复试。调剂生的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通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含复试安排、笔试内容等)请联系相关学院。调剂生的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通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含复试安排、笔试内容等)请联系相关学院。

(3)心理测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测试地点:教五楼十楼机房,分六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批次学院时间第一批林学院上午9:00-9:50第二批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上午10:00-10:50第三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上午11:00-11:50第四批风景园林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上午12:00-12:50第五批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思政部、生物与环境学院下午13:00-13:50第六批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外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下午14:00-14:50附件一:2

三、复试安排1.笔试科目填报:3月18日下午17:00时前,第一志愿报考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复试科目选考系统”,填报笔试科目2.资格审查:3月23日上午8:30-11:30(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①身份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③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注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⑤准考证;⑥复试考试费80元3.笔试:3月23日晚18:00-20:00(笔试地点待资格审查时公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