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 、 ,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项目所占权重备注高考成绩55分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5%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计入总分。(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算分值)面试测试45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5%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计入总分加分项目5分选测科目(限物理、化学、生物)有一门获得“A+”等级,则加2.5分
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申请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2.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年级综合排名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报告。自荐报告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

选拔办法(一)面试资格生确定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2、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1-4项的报名者,根据奖项与荣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3、对于符合第5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综合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4、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

报名程序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9时至2016年4月15日17时。(一)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申请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

报名条件具备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2、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高中阶段在全国或省级相关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以第一主持人

招生人数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额的5%。

五录取政策1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所报专业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2采取高考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取得考生终成绩按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的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测算方法如下项目所占权重备注高考成绩60投档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再按60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计入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计入总分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

录取政策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学校特色要求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

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政策

录取政策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

录取政策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